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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苏、山东、北京等十省市发布生猪发展目标 均大力发展生猪产业

发布单位:凯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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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5


养猪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猪肉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发展生猪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形势,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的重点措施。

8月30日,胡春华副总理出席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稳定恢复生猪生产,确保猪肉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会上,北京、江苏等10省(市)落实省负总责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现摘要如下。

北京:加快建设京内京外两个基地

优化京内产业布局,建立猪肉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建设京内“935”生猪产业区,2022年达到年供商品猪89万头,实现10%的猪肉市域供给率。市政府将拨付专项资金,对达到标准的新建、扩建规模猪场,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粪污治理、农机购置、强制免疫等方面给予补贴。建立外埠基地制度,稳定生猪产品供销关系。

引导首农食品集团等龙头企业在周边省市建设60家自控外埠基地。确保年供商品猪570万头,实现猪肉区域可控供给率64%的目标。引导市内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及超市连锁企业与外埠50家基地签订生猪产品供应合同,实现契约化、常态化供应,年供商品猪230万头,供给率达26%以上。

探索建立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供应体系长效运行。主动加强与主产区的对接,共同推进养殖、屠宰加工生产基地建设,在完成供京任务的同时,实现当地税收和农民“双增收”。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联合主产区政府部门,举办生猪产品进京产销对接活动。


广东:严格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

广东常年生猪出栏量约3700万头,每年需调入生猪约1500万头。省委、省政府围绕稳生产保供给,明确了五方面措施。

一是严格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修订《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年)》,明确各地市最低生猪出栏量,确保全省生猪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

二是制定实施稳产保供“猪十条”。提出了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生猪产业用地、规范禁养区管理、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和屠宰厂建设、健全猪肉供应保障机制等政策措施。

三是加大力度扶持生猪生产。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实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安排8000万元支持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安排1亿元支持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实行省级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奖补。

四是建立生猪产销对接机制。牵头推进中南区分区防控,促进产区与销区、规模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产销衔接。广州、深圳、东莞等销区主动对接省内外产区,通过异地建设生产基地、签订购销协议等形式,建立稳定供销联系。

五是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文件,围绕推进小散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转型、传统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小型屠宰厂点向现代化屠宰企业转型、调畜禽向调肉品转型,建立健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山东:努力稳产增产

山东省政府提出,力争今年生猪核心产能保持稳定,净调出280万头;2020年,产能恢复加快,净调出320万头;2022年,净调出420万头。在工作措施上,做到“四强化”。强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养殖、调运、屠宰、加工、经营等各环节监管。

加大专家巡回指导频次,总结推广防控实用技术,推动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政策扶持。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综合运用补贴、金融、保险、用地等手段,支持省级生猪调出大县开展养殖设施改造提升、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

对生猪调出大县、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生猪规模养殖的,纳入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优先支持。依法依规核定禁养区,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上限。将规模养殖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

强化供应保障。围绕关键节点,加大冻肉储备投放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落实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强化体系建设。稳定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加快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高质量推进无疫省建设,全力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有关津贴,构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相互协调、运行顺畅的体制机制。


湖北:巩固生猪外调增加势头

今年以来,湖北全省外调生猪859万头,同比增加42%。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22年外调生猪确保达到1000万头。坚持严防严控,增强养殖信心。省政府围绕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

同时,立足当前,全力打好疫区疫点歼灭战、省际边界封堵狙击战、联防联动持久战和全产业链整体战四场战役。强化政策扶持,增强养殖预期。省财政拟安排资金,对13个核心种猪场和地方品种保种场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对育肥猪保险试点县给予保费补贴。创新金融、用电等政策扶持方式,对存栏500头以上的能繁母猪场,每头给予100元的一次性补助,将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县。培育市场主体,增强生产能力。采取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加强洗消中心、隔离场所等设施建设。

引导中小养殖户提档升级,对符合政策法规的新项目,加快办理审批手续。整合现有政策资源,整县推进生猪调出大县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在生产环节,将市县生猪存栏、出栏量纳入“三农”考核,与涉农资金分配挂钩。在屠宰环节,落实“两项制度”,加快“三证”办理,优化屠宰企业布局。在销售环节,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


湖南:加快恢复外调生猪量

湖南是传统生猪调出大省之一,常年调出700万头左右。针对今年生猪产能下滑的形势,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19条具体政策措施,争取2019-2022年每年外调生猪分别达到600万、650万、750万、800万头。

一是抓好“优质湘猪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特色引领、质量提升、清洁养殖六项工程,加快建设生猪育种平台,打造“优质湘猪”产业集聚区。

二是抓好“两场”保护和能繁母猪存栏量恢复。落实好全省286家种猪场和规模猪场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引导规模企业与周边养殖场构建防控命运共同体。落实仔猪种猪调运“绿色通道”政策。

三是抓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启动实施肉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力试行“撤点并厂、定点配送”,抓住机遇实现猪肉供应链的创新改革。立即清理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切实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四是抓好扶持政策保障。省财政近期将追加1.4亿元用于支持生猪生产、2.9亿元用于支持绿色养殖。要求金融机构不停贷、不限贷,对规模养殖企业贷款实施财政贴息。建立养殖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养殖用地指标。推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全覆盖。

五是抓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坚决落实省负总责的属地管理责任,以市州为单位下达生猪最低出栏任务,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把恢复发展生猪生产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


江苏:猪肉自给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江苏省政府提出,到2022年,生猪饲养量新增600万头以上,猪肉自给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0%以上。近期,省政府明确“保种猪稳基础、保规模稳供应、保安全提能力”工作要求,省财政安排2.61亿元用于猪种质资源保护和规模猪场购买种猪补贴,扶持养殖重点县和规模猪场完善防疫设施等;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并减免担保费用;将39种畜牧生产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畴。

因地制宜推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扬州市正在建设5个永久性生猪养殖基地,将新增产能100万头。响水县统一规划建设28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养猪业,一批大型生猪养殖项目在苏北、苏中主产区落地发展,将新增产能近1000万头。

苏州市计划在7个区、市各建设1家万头以上猪场及一批生态循环型千头猪场,产能增加30万头。探索构建生猪保供长效机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土地进行优化配置,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证符合规划、生态循环型猪场发展用地需求。引导主销区与主产区主动对接,通过对产区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资金,建立主产区养猪有实惠、主销区吃肉有保障格局


江西:生猪净调出量力争每年达到1000万头以上

江西是全国生猪生产大省和调出大省,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生猪净调出量力争每年达到1000万头以上。

一是加快生猪复产增养。全面启动生猪复产增养行动计划,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加大引种扩繁力度,加强复产增养技术指导,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增加生猪存栏规模。

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生猪屠宰加工作为优先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力争用3-5年时间,每个生猪大县至少建成1个年屠宰能力30万头以上的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基本建立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体系。

三是加强动物疫情防控。持续抓好监测排查、调运监管、消毒灭源、泔水管控、应急处置等关键防控措施,构建非洲猪瘟防控长效机制。以奖代补建设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乡镇清洗消毒点和养殖场出猪台等生物安全设施。在定点屠宰企业足额配备官方兽医。鼓励发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推行第三方检测。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和省级配套政策措施,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补助,对省级发证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猪场新增能繁母猪给予适当奖励性补贴。完善生猪保险政策,适当提高保费保额。对新建、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优先安排养殖用地。依法依规科学备核禁养区。


河南:巩固外调生猪第一大省地位

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力争2019-2022年每年外调生猪保持在1700万头以上,研究制定了具体支持措施。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突出解决“不敢养”的问题。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五控一隔离”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区域性洗消中心和养殖场洗消中心建设;强化基层防疫员队伍建设,夯实疫病防控基础。

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突出解决“不想养”的问题。统筹使用3亿元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两场”完善基础设施和防疫条件;实施6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力发展清洁养殖;落实“两场”贷款贴息政策,对154家养猪企业给予1.1亿元的贴息补助。省财政还将安排1.7亿元资金,支持非畜牧大县生猪标准化建设。

将农村整理出的土地指标优先保障养殖企业设施用地。加强金融保险服务,突出解决“没钱养”的问题。发挥融资担保平台作用,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重点解决好企业流动资金紧缺问题。积极推广“四体一保”金融保险新模式,有效破解融资担保瓶颈。在上半年已经开展生猪保险2846万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生猪保险覆盖面。

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突出解决“怎么养”的问题。引导小散户“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进入合作社、进入循环”。积极引入省外龙头企业,力争经过两年努力,新增产能800万头。加快牧原公司省内10个养猪基地建设,年内新增产能240万头。


浙江:实现新增生猪存栏300万头以上

今年5月份以来,浙江省以提高生猪自给率为核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施策。

一是大力发展生猪生态化规模化养殖,确保提前实现自给率70%的目标。加快新建一批存栏10万头以上的现代化规模养殖场,同时充分挖掘现有规模养殖场的潜能,提高生猪生产效率,力争2020年、确保2021年实现新增生猪存栏300万头以上、自给率70%的目标。

二是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多渠道组织猪肉货源,增加其他肉品供应。完善储备调节机制,确保调得进、供得上、吃得好。启动困难群众消费补贴机制,4-7月份全省已累计发放价格补贴资金2.1亿元,惠及120万人。

三是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今年起把生猪自给率作为重要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全省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布局新建30个存栏10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省财政对新引进种猪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在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中安排10亿元以上资金,加大财政贴息力度,确保规模养殖主体资金需求。


四川:立足本省实现自给

四川是传统养猪大省,但近年来需要外调部分生猪,弥补产销缺口。根据当前生猪产销形势,四川省提出,力争2019年出栏5780万头,2020年出栏5880万头,2021年出栏6000万头,实现自给。

一是确保稳产保供尽快见成效。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及时稳定市场预期。大力发展非猪畜禽生产,保障肉类市场总体稳定。制定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假日应急预案,做好余缺调剂,确保猪肉不断档、不脱销。

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2019年统筹安排3亿元财政资金,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户扩大生产,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在四川布局发展。在已开工建设年出栏850万头规模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再新增产能1300万头。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炒猪、洗猪”等行为。将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开展专项考核,作为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


文章来源: 农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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